先算100和70,再付差额30

假设同一结算安排下,甲银行客户向乙银行客户支付共100万元,反方向共70万元。系统核对后,如果规则允许双边净额处理,可确定甲银行净应付乙银行30万元。

核对记录、确定净额是清算的一部分;随后通过指定结算账户把30万元实际转移,使相关义务按规则完成,是结算。这并不意味着客户总共只花了30万元,而是银行之间的资金义务被抵销了部分。

一眼看懂 / 示意图

双向业务,净额结算

双向100万与70万,净额清算后由甲银行向乙银行结算30万先核对双向业务,再按规则交付净额甲银行乙银行甲客户付乙客户:100万乙客户付甲客户:70万清算净额:甲应付乙30万元结算:从指定账户实际交付30万元仅演示允许净额处理的安排;客户100万与70万交易记录仍保留。
  1. 01甲客户付乙客户

    100万元

  2. 02乙客户付甲客户

    70万元

在假设净额安排下,甲银行净付乙银行30万元;不是客户交易额被改成30万。

也可以逐笔全额,不先凑一包

实时全额结算可以按逐笔金额处理,净额结算则可能先抵销再交付。二者是机制选择,不能把“清算”直接等同于“净额”,更不能认为一切支付都要等到午夜。

证券交易还涉及钱和证券的交付。一笔买卖撮合成功,说明双方达成交易;后续资产和资金是否完成交收,则是另一环节,交易成功与最终结算不能完全画等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