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给的利息,未必抵得上没收回的本金

假设甲企业信用较稳,借100元一年承诺付4元利息;乙经营压力较大,要承诺付8元才有人愿意考虑。若乙最终连本金都无法按约归还,8元的承诺并不能让持有人比买甲债更赚钱。

更高的要求回报,反映投资者承担了更多不确定性。这里的数字只是演示,不用4%或8%划定现实中的高收益债门槛。

一眼看懂 / 示意图

约定回报与实际收款有一道兑现环节

  1. 01利息承诺较高

    为较高风险提供补偿

  2. 02发行人经营变化

    决定能否按约偿债

  3. 03实际结果

    可能收齐,也可能延迟或损失本金

收益率标签不能替代偿付结果。

“高收益”是市场分类,不是领奖证明

国际市场常把低于投资级评级的债券称为高收益债,俗称垃圾债。这个外号描述信用等级和风险,不等于债券违法、发行人一定倒闭,也不代表高评级债券绝无风险。

发行后经营恶化,也可能使原来投资级的债券被降到这一类。交易价格下降还会推高按该价格计算的收益率,但按约收齐本息的前提仍在;一个很高的屏幕收益率可能正反映市场对兑付的担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