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显示100元,背后的责任关系不同
假设手机里有100单位某国货币的商业银行存款,它是商业银行对客户的存款负债;若同样面额是某国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,负债主体就是中央银行。界面可以相似,钱的法律与金融身份不同。
钱包或商业机构可以参与兑换、流通和客户服务,并不因此把CBDC变成该机构自己发行的私人代币。谁提供使用入口,与谁发行货币,是两层问题。
同为数字记录,责任主体不同
- 01商业银行存款
商业银行的负债
- 02央行数字货币
中央银行的负债
具体钱包、账户和流通方式依各地设计,不假定都使用区块链。
给谁用、怎样用,都属于设计选择
零售型CBDC面向公众日常使用,批发型则主要用于金融机构间的场景。是否付息、是否支持离线支付、采用何种账户或技术架构,要看具体制度。
因此不能把一种试点的功能写成所有央行数字货币的共同属性。CBDC与比特币、私人稳定币的根本区别,也不是哪个图标更像电子钱包,而是货币发行和责任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