赚100万元,分40万元
假设一家公司的普通股股东对应净利润为100万元,决定向他们分配现金股利40万元,股息支付率为40%。剩余利润可能留在公司,但“留存利润”并不一定是一笔另放在银行的现金。
若这家公司全部普通股市值为1000万元,40万元股息对应的股息率是4%。40%和4%各自没错:一个除以利润,一个除以市值。
同一笔40万元,两种分母
- 01股息支付率
40万÷100万利润=40%
- 02股息率
40万÷1000万市值=4%
假设普通股对应口径,无其他分配;两个指标不能互称。
超过100%,不一定只是算错了
如果当年利润较少,却动用了以前积累的可分配利润进行分配,支付率可能超过100%。这时它说明当期分配大于所用利润口径,并不能保证这种状态年年持续。
若净利润为零或负数,简单相除的比例可能没有通常的解释意义。特别股息、优先股安排、合并报表范围等也会影响口径,所以不是看到一个高比例就能评价公司好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