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行手里有债券,也可能暂时缺钱

比如,几家银行这几天需要支付的钱比较多,手里却有不少尚未到期的国债。国债能带来未来的收入,但不能直接拿去完成眼前的转账结算。

假设央行从这些银行买入总价100亿元的国债,付款后,银行少了100亿元债券,多了100亿元可用于结算的资金。若央行反过来卖出债券,银行付钱买券,银行体系里的这部分资金就被收回了。这里说的是直接买卖债券,数字用于举例。

一眼看懂 / 示意图

一笔国债买卖中,钱和债券反向流动

  1. 01央行买入

    央行付钱,银行交出债券

  2. 02央行卖出

    银行付钱,央行交出债券

仅画直接买卖债券;回购另有到期安排。

正式定义与交易对象

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对公开市场业务的介绍,中央银行与市场交易对手进行有价证券、外汇等交易,以调节市场流动性、实现货币政策目标。“流动性”在这里说的是银行体系可用于支付和周转的资金状况。

我国的人民币公开市场业务采用一级交易商制度。中国人民银行是操作方,符合资格的商业银行、证券公司等机构是交易对手。“公开市场”并不表示每个居民都能直接参加央行的交易。

有的直接买卖,有的约好几天后换回来

上面的国债买卖没有附带将来必须反向交易的约定。另一种常见方式是回购:双方一开始就约好,资金只使用一段时间,到期再按约定完成反向交易。央行逆回购就属于这一类。

这些操作能帮助缓解银行短期资金紧张,或收回过多的资金。银行之间借钱的难易和成本随之受到影响,所以央行买卖债券的目的,主要是调节货币环境,而不是像普通投资者那样赚取债券差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