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赔额,就是保险合同里事先写好的、出险后要你自己先承担的那笔钱:拿常见的绝对免赔额来说,损失没达到这个数,保险公司一分不赔;超过了这个数,它也只管超出的部分,最后赔多少再按合同的其他条款算。它不是保费(保费是你为买这份保障付的钱),也不是保额(保额是合同保障的总金额)——免赔额说的是:真出事了,账单最前面那一段由你自己买单。
算一遍就清楚了:假设一次事故产生5000元损失,全部属于保险责任范围,合同规定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元,超过部分按100%赔付,且不触及其他上限。这个简化例子里,你先自担1000元,保险公司赔4000元;如果损失只有800元,没到门槛,本例不会产生赔款。
符合责任的5000元:先自担1000,再赔4000
- 01自担免赔
1000
- 02保险赔款
4000
符合承保范围的损失还要依合同计算免赔与赔付,不是出险就赔足保额。
实际费用不一定都能进入计算
医疗账单总额1万元,其中有些项目若不在约定赔付范围,可能先被排除。不能拿总发票金额减免赔额,就假定得到最终赔款;赔付比例、其他补偿和分项限额等也可能影响结果。
举一个明确假设:全部符合条件的费用为1万元,绝对免赔额1000元,合同规定先扣免赔后按80%赔付、无其他限制,那么本例赔款是9000元乘80%,即7200元。换一种条款顺序,不能照抄这个公式。
每次扣,和一年累计扣,差别很大
假设一年两次各发生800元符合条件的费用。如果规定每次事故免赔1000元,两次都没有超过门槛;如果是年度累计免赔1000元,且这两笔都计入同一累计范围,合计1600元,后600元才可能进入赔付计算。
两次小额费用,累计与逐次的结果不同
因此,免赔额同为1000元,只看数值并不够。还需要看它针对每次事故、每个人、某项责任,还是整个保险年度累计,哪些金额允许抵扣免赔额。
免赔额并不是一种万能的扣款方式
有些产品还使用免赔率或相对免赔等安排:前者按比例,后者在达到条件后可能有不同赔法。不能把所有出现“免赔”的条款,都解释成固定先扣1000元。
理解这一项,最实用的方法是把条款中的适用责任、金额、累计期间和计算顺序标出来,再代入一个小额和一个大额事故。只有数字没有范围,很容易以为“过了门槛就全赔”,实际却还隔着其他条件。